首页 试题详情
多选题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A公司成立2年后发现,股东甲作价500万元出资的房产出资时实际价值仅为300万元。A公司对甲作出的下列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要求甲补足差额200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B经股东会决议,在甲补足出资前,对甲仅按300万元出资额分配红利

C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将甲除名并没收其已缴纳的出资

D对甲提出的“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A公司无权要求补足”的主张予以否定

正确答案:A (备注:此答案有误)

相似试题

  • 多选题

    张四丰、张有忌和殷菲菲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下列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答案解析

  • 单选题

    有限责任公司由( )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答案解析

  • 多选题

    三个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答案解析

  • 单选题

    下列不得作为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形式的是( )。

    答案解析

热门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