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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热点:微信聊天记录可作证据 【热点背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已于2019年10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四条:“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其中明确了可作为民事诉讼法定证据的“电子数据”的范围。 【热点题目】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审议通过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修改,其中明确了可作为民事诉讼法定证据的“电子数据”的范围,一时间“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成为舆论热点。对此,你怎么看?

正确答案:A (备注:此答案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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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试热点聊天记录证据热点背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已于2019年10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四条:“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其中明确了作为民事诉讼法定证据的“电子数据”的范围。【热点题目】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审议通过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修改,其中明确了作为民事诉讼法定证据的“电子数据”的范围,一时间“微信微博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成为舆论热点。对此,你怎么看?

    答案解析

  • 判断题

    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均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  )

    答案解析

  • 判断题

    经查证属实的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子签名、网上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

    答案解析

  • 判断题

    经查证属实的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子签名、网上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  )

    答案解析

  • 判断题

    经查证属实的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子签名、网上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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