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试题详情
多选题

李某于2001年死亡,对所留遗产无遗嘱。李某有二子一女,长子(1969年亡)有一子甲(2000年亡),甲有一子乙;次子(1998年亡),有一女丙;女儿(1996年亡)收养一子丁。则对李某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有(  )。

A

B

C

D仅乙

正确答案:A (备注:此答案有误)

相似试题

  • 多选题

    在民法典中遗嘱____放弃继承或者____放弃受遗赠;____丧失继承权或者____丧失受遗赠权;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死亡或者终止;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遗产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答案解析

  • 单选题

    甲生前立遗嘱将一件古玩赠给乙,甲死后乙表示接受遗嘱,在遗产分割前乙死亡,应如何处理古玩( )

    答案解析

  • 单选题

    王先生由于车祸死亡,生前并没有立遗嘱,请问他的遗产应当按照( )方式继承。

    答案解析

  • 填空题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  )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答案解析

  • 单选题

    甲立有遗嘱,表示其遗产由独生子乙继承。乙因病先于甲死亡。甲死亡后,乙的儿子丙继承甲的遗产。这属于(  )。

    答案解析

热门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