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购买正式版题库

  • 海量题库
  • 全真模拟
  • 专项训练
  • 预测试题
  • 押题密卷
  • 错题强化

高崎、田一、丁福三人共同出资200万元,于2011年4月设立“高田丁科技投资中心(普通合伙)”,从事软件科技的开发与投资。其中高崎出资160万元,田、丁分别出资20万元,由高崎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2013年) 2013年2月,高崎为减少自己的风险,向田、丁二人提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要求。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材料题
高崎、田一、丁福三人共同出资200万元,于2011年4月设立“高田丁科技投资中心(普通合伙)”,从事软件科技的开发与投资。其中高崎出资160万元,田、丁分别出资20万元,由高崎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2013年)
2013年2月,高崎为减少自己的风险,向田、丁二人提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要求。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须经田

B未经合伙企业登记机关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C转变后,高崎可以出资最多为由,要求继续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

D转变后,对于2013年2月以前的合伙企业债务,经各合伙人决议,高崎可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最新更新

易过题库在线搜题

热门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