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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题

2017 年 3 月 1 日,郑某到甲公司工作,6 月 1 日甲公司与郑某签订了 2 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2018 年 10 月因工作需要,甲公司安排郑某分别于 10 月 1 日(国庆节)加班 1 天,于 10 月 13 日(周六)、10 月 14 日(周日)各加班 1 天,之后未安排其补休。 2019 年 1 月郑某向公司递交医院证明告知其已怀孕的事实。5 月 31 日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甲公司不再与郑某续签并通知其劳动合同终止,仍处于孕期的某对此存有异议。 已知:甲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郑某日工资为 240 元。甲公司已为郑某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月从其工资中扣缴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公司与郑某劳动关系建立及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郑某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自2017年4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的2倍工资

B劳动关系自2017年6月1日建立

C劳动关系自2017年3月1日建立

D甲公司不需向郑某支付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

正确答案:A (备注:此答案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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